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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婴幼儿日常安全 这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11月起实施

记者今天了解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呵护用品 通用安全要求》,以及配套推荐性国家标准《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儿童推车》《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婴儿学步车》《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婴幼儿安全护栏》将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该系列标准从通用安全和特定专项要求两个维度,为儿童呵护用品设计、生产、检验、监管提供统一技术支撑,规范市场产品质量,保障婴幼儿日常活动安全。

《儿童呵护用品 通用安全要求》是婴幼儿呵护类产品的强制性通用基础标准,适用于日常辅助48个月及以下婴幼儿坐稳、沐浴、普通护理、睡眠、承载和幼儿保护等作用的产品,包括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婴幼儿安全护栏等品类。

·在物理机械安全方面,重点管控小零件、危险开口、锐利边缘尖端、绳索与绳带、活动部件、折叠机构、束缚系统等风险点。

·在化学安全方面,设置可迁移元素、增塑剂、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短链氯化石蜡、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限量指标,覆盖婴幼儿皮肤接触、舔咬等暴露风险。

·此外,还对热危险、电气、辐射、标识警示划定安全底线,防范烫伤、触电等安全隐患。

配套专项产品标准针对不同品类细化完善关键技术指标,其中:

·《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儿童推车》进一步扩大监管覆盖范围,将承重15千克至22千克的儿童推车、一体式后站立板推车纳入标准管控,优化束缚系统、折叠锁定、驻车制动、结构稳定性等关键指标,提升产品结构强度与使用耐久性。

·《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婴儿学步车》新增楼梯翻滚防护、驻车装置安全规范,升级锁定、折叠、框架调节等结构性能,优化动态稳定性、碰撞强度等检测要求,全面强化产品结构安全。

·《儿童呵护用品安全 婴幼儿安全护栏》明确防护高度、开口间隙、锁止结构、防滑性能等核心安全参数,细化完善安全警示与使用提示要求,持续强化产品安全防护能力。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责编:郝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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