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宏勇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11月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原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国家监委原驻哈电集团监察专员杨宏勇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杨宏勇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宏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宏勇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中央巡视组正局级巡视专员,哈电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哈电集团监察专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编:王建旸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