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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市级率先!扬州构建全链条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
任飞摄

交汇点讯 近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构建覆盖“基础夯实—价值核算—路径拓展—制度保障”全链条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

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首要难题在于“算清楚”。扬州此前已发布全国首个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明确12类生态产品的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方法,首次实现对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水生态产品价值的量化评估。此次《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编制全市统一的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推动核算能力从技术突破走向制度常态。同时,扬州将同步推进水生态产品摸底调查与确权登记,探索河湖岸线、塘坝水库、闸站、水利枢纽等水生态资源的确权登记路径。

在转化路径上,《指导意见》从三个维度系统发力:资源权益交易方面,鼓励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探索水库、湿地、水土保持等碳汇交易;产业融合方面,探索WOD(水安全导向开发)模式,推动河湖保护治理与生态养殖、旅游、康养等绿色产业深度融合,打造“运河风情游”“水乡休闲游”等“水生态+”特色品牌;绿色金融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依托用水权、水域开发经营权等创新绿色信贷业务,探索“传统抵(质)押+生态权益增信”模式。

《指导意见》同步搭建标准化交易流程、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化多方收益分配机制,构建覆盖水生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地提供系统性地方样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李慧

责编: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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