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七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据统计,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南京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682件,经审查,共发出保护令431件,人保令发出率为63.2%。
曹某与钟某系再婚夫妻,婚后曹某多次殴打钟某,致其多处受伤。钟某遂向妇联申请帮助,妇联知悉后,帮助钟某联系法院,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知悉相关情况后,立即立案,并与妇联联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在了解情况后,栖霞法院依法迅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殴打、威胁、恐吓,禁止被申请人谩骂、侮辱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属。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法院持续关注后续执行情况,多次与曹某联系,告知其不要再实施家庭暴力,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曹某也表示会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法院与妇联一起回访,询问申请人钟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申请人表示被申请人对其不再殴打、威胁。为表示感谢,申请人向法院及妇联赠送了锦旗。
今年以来,南京法院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0份,用法律武器摁住“家暴拳头”。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南京法院不断提高对家庭暴力行为发现的敏感度,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遏制家庭暴力行为的“止痛剂”作用,对每一个案件中的家庭暴力行为说“不”。
除此之外,市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民政、妇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的合力,为受害者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家庭暴力证据即时收集制度,解决取证难问题;与公安部门、妇联等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制度、家庭暴力回访制度,解决执行难问题;与民政部门及妇联联合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制度,解决紧急避险难问题,共同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回访”的反家庭暴力防治机制。
南京多家基层法院还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审结,并注重审执对接,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继续发生,维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