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称,城区内禁止私自熏制腊制品,熏制腊肉、腊肠等需要送到指定的集中熏制点,收取熏制成本费。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此举是为了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兼顾环保和用火安全。
这一做法在网上引起了广泛争议,迅速冲上热搜。
评论区中一些网友大致针对两方面“吐槽”。第一,自己在家做点土特产竟成了大气污染的罪人,将熏制腊肉与大气污染挂钩,与环保问题结合起来,让人难以接受,认为这有点牵强与夸张。第二,通报中某处集中熏制点仅熏制“限于在某某公司购买的肉制品”被指打卖肉广告,怀疑有利益勾结的嫌疑。随后,相关部门再发通报表示存在工作失误,集中熏制点面向社会开放。虽然连发两次通报,但就目前来看,舆论并不买账。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这次两地熏肉禁令之所以引起争议,关键也不在禁令本身,而是和通报内容有关。
“冬腊风腌,蓄以御冬”,熏制腊味在四川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几千年的饮食文化说禁就禁,人们心头自然会浮上许多疑问:与企业污染、汽车尾气等相比,熏腊肉带来的空气污染究竟有多大?集中熏制对防治大气污染到底起多大作用?“一刀切”禁止私熏真的是唯一的办法吗?……面对种种疑问,两次通报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回应实在令人难以信服。任何公共政策的制定都需有理有据,在出台相关政策前,当地不妨做好调查研究,对传统熏制方式的污染指数进行科学检测,拿出有力证据,并做好科普和解释工作,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和诉求,继而有的放矢地加以管理。否则如果民众不理解、不配合,可想而知,政府在执法中也会大费周章,很难取得预期的治理效果。
一项举措的推出,其本质是服务民众社会,前提一定要从便民服务角度出发,考量要周全细致,通报要清晰明了。本次禁止私熏腊肉也是一项便民服务,最终目的是让民众在不污染居住环境的条件下,熏得实惠,熏得安心。只要围绕民众关心的“方便、实惠、有品质”出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通报中写清楚集中熏制的好处是什么?能降低多少污染?保障民众的知情权,才能有效调动广泛的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治理中,画好社会共治同心圆。
环境与民生从来不是对立面,想民之所想,多“抬腿”多“动嘴”打消民众疑虑,政府与民众共同将污染控制到最低限度,既保留了传统习俗又没有了大气污染,那才是最好的上上策。
(林惠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