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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分子周庭,弃保潜逃!

因牵涉违反香港国安法案正保释候查的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周庭,日前在社交媒体发文称,正在加拿大多伦多求学,原定12月底回港向香港警方报到,但决定不回去报到了。周庭此举相当于宣布弃保潜逃。

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右)、周庭(左)及林朗彦(中)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4日表示,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社交媒体表示不会按时向警方报到,警方强烈谴责这些公然挑战法纪的不负责行为。

警方指出,该名女子于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违反“勾结外国势力罪”被国安处拘捕。其后她于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狱。该女子出狱后继续接受国安处保释候查。警方亦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附表二的权力限制该名女子离境。其间,该女子每次均按时向警方报到,态度合作。该名女子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学并提供文件证明已被取录,因此警方国安处于今年9月向她发回旅游证件,并延长她的保释至12月。

警方呼吁当事人悬崖勒马,不要选择走一条不归的路,一生背负“逃犯”之名。

在帖文中,周庭称,今年拿到加拿大一所大学录取后,向警方国安处提出申请。最后在9月拿到护照,离港赴加拿大多伦多升学。

被捕者保释候查期间须定期向警方报到,但周庭在帖文中称“我决定,不回去报到了,也大概一辈子不会回去了”。

周庭今年27岁,2020年入狱前活跃于一些非法的政治运动。2020年12月2日,周庭因2019年6月21日煽惑、组织及参与包围香港警察总部,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判囚10个月。

根据香港国安法,干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责编:王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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