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智库观察 > 正文
用好保险工具 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效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产融合的重要业态,乡村旅游发挥着拉动就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民众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乡村旅游产业迎来全新发展机遇。乡村旅游可依托特色的产业模式、完善的服务体系满足游客不同需求,实现迅速发展。但受气候因素、客观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也面临一系列风险与挑战。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包括旅游意外险、旅游财产险、旅游责任险、旅游取消险等具体形式,在旅游业发展中已逐步实现广泛应用。在乡村振兴实践中,涉农保险也逐步拓展至乡村旅游。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乡村旅游类别的保险产品,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不同险种保障不同风险,优化游客旅游体验。乡村旅游具有场域广阔、活动多样等特点,当游客在体验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风险时,保险则可发挥保障作用。针对不同的旅游项目,游客可选择不同的产品以应对各类风险,优化乡村旅游体验。例如通过购买旅游综合险、自然灾害险,保障权益、减轻损失。

对接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需求,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鉴于乡村旅游产业的特殊性,保险公司从乡村特色产业经济出发,创新落实相关保险项目,与其他保险产品协同,助推乡村旅游产业特色化发展。同时保险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响应国家政策,以“防贫保”等保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品牌打造等发挥金融优势,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这些举措可提升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赋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带动乡村旅游产业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为有效发挥保险在乡村旅游产业中的重要价值,保险公司、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应立足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探索保险服务新方向;结合政府的财政支持和多层面保障,全方位助推乡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提升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增强投保能力

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作为乡村旅游产业的主要参与者,其保险意识与投保能力对乡村旅游保险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此,社会相关机构、保险公司应从多角度出发,提升经营主体保险意识、增强经营主体投保能力;经营主体应正确认识保险价值,科学分析、积极投保。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可通过加强引导、制定规划、发布意见等措施,促使保险公司提供科学合理的乡村旅游保险服务,提升经营主体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例如,2023年8月29日发布的《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蓝皮书(2023)》,从提高行业政治站位、持续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保险产品保障作用、创新保险服务模式等角度,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提出路径建议。其中也涉及对保险服务乡村旅游产业的指导。

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相关培训、举办客户见面会等途径,向经营主体普及保险知识、解读保险条款,帮助经营主体充分意识到乡村旅游保险对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经营主体应积极响应相关政策,自觉树立风险意识,明确自身在乡村旅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把握保险对旅游产业的经济意义。在此基础上,立足产业发展实际科学选择保险产品,逐步完善经营保障体系。

优化保险产品供给,为乡村旅游产业提供多元保障

鉴于乡村旅游产业的特殊性,保险公司需进一步优化保险产品供给,突破单一性产品局限,拓展保险产品惠及面。通过简化理赔程序、畅通赔付渠道等措施,持续提升针对乡村旅游产业的服务水平。

对接现实需要,开发多元化保险产品。在乡村旅游中,中小型企业居多,其旅游项目的开发、实践受多重因素影响。为此,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发符合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产品,帮助乡村旅游企业有效规避风险。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应针对乡村旅游产业在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层面的积极作用,承担社会责任,为从业人员提供专门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服务好乡村旅游从业者。

定点帮扶产业,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应注重乡村旅游产业帮扶,助力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多元化发展。例如,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帮扶陕西省留坝县,打造“栈道渔村”特色旅游项目;依托当地独特的区位条件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创建生态休闲观光特色乡村旅游体系;结合“高端农家乐培育”项目的实施,全方位助推当地乡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政府财政支持,“政府+保险”保障乡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制定扶持政策,保障乡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乡村旅游产业缺乏资金投保、“融资难”等问题,各地政府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主动向乡村旅游产业倾斜。通过“政府+保险”的实践,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模式、产品结构,为乡村旅游产业提供全方位保障,提升乡村旅游产业抗风险能力。例如,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的“京郊旅游保”,第一期实施时,市级财政补贴便承担了总保费的80%;在怀柔、延庆和房山等地,区财政承担了本应由经营户承担的20%保费,为当地乡村旅游产业提供了风险保障。保险公司也应与政府密切合作,以“政府+保险”创新乡村旅游企业投保模式,简化理赔环节,并以政府、银行及保险公司三方风险共担的形式,为乡村旅游产业提供保障。

徐思云 刘梦月(作者分别为河北金融学院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教授,河北金融学院保险与财政学院讲师;本文系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项目编号:C20230123〉的研究成果)

 

责编:笪颖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