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泰州学院划转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通知》。
《通知》指出,决定将泰州学院划转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省教育厅。省各有关部门和泰州市要妥善做好划转期间资产处置、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社保衔接、社会稳定及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发展规划、强化内涵建设、健全治理体系,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拓
交汇点讯 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泰州学院划转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通知》。
《通知》指出,决定将泰州学院划转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省教育厅。省各有关部门和泰州市要妥善做好划转期间资产处置、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社保衔接、社会稳定及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指导学校完善发展规划、强化内涵建设、健全治理体系,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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