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省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公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四个走在前”“四个新”和“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聚焦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社会治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有效统筹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充分发挥立法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力争年内完成的正式项目(18件)
(一)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4件)。
1.为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保障数据安全,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
2.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在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3.为提升软件产业基础保障水平,增强软件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修改草案。
4.为强化科技奖励制度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更好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修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1.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我省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
2.为统一规划体系,规范规划编制活动,提高编制和实施质量,更好发挥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修改草案。
3.为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促进工艺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修改草案。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1.为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
2.为预防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草案。
3.为加快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动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现代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草案。
(四)强化社会治理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3件)。
1.为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和帮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建设,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草案。
2.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更好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修改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3.为规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江苏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五)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3件)。
1.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草案。
2.为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3.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妇女就业,修改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六)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1.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
2.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改草案。
根据计划,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适时提出的预备项目17件,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调研项目21件。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