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如何让乡村振兴在一定范围内发挥最大合力、形成示范?省人大代表,泗阳县委副书记、县长范德珩带来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建议。
2022年7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通知,将采取先创建后认定的方式,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开展创建工作的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基本覆盖全国各市(地、州、盟)。两年来,江苏先后有泗阳县等9个县(市、区)入选创建名单。但范德珩通过调研发现,全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差异较大,迫切需要省级层面加大指导支持力度,推动创建地区在2—3年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如期建成“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带动全省乡村振兴全面展开、走在前列。
范德珩建议,加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在省级层面建立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省级各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聚合资源力量,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加大财政资金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支持力度,健全省级财政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投入保障制度,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面向示范创建县倾斜,适当放宽使用限制,让资金的投向更加适应和契合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的建设需求,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每年设置一定的比例投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加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土地要素保障,支持示范创建县(市、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在增减挂钩复垦规模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节余指标优先安排省级平台交易,交易所得全额返还指标提供方。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