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关系着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管理好社保基金事关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近年来,新沂市财政局始终将社会保障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积极推进财政社保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社保基金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和广大参保人员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红管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征管及时拨付。提高思想认识,注重风险防范,找准症结,补齐短板,全面优化参保服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提早谋划、及时跟进,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理银行的协调对接,按规定及时办理拨付手续,确保各项保险待遇按时支付,确保所需养老金等险种按时到达基金支出账户,及时发放养老等险种待遇。
二是明确定期对账制度。主动加强与人社、医保、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财政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金融机构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定期对账制度,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会基金的对账工作,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按险种建账,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三是完善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办法。为确保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对存放在各商业银行的社保基金专户存款,按规定执行优惠利率,采取活期、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加强社保专户基金管理。在存放银行的选择上,充分考虑银行的存款利率、综合实力等指标,科学管理社保基金,优化社保基金资金结构布局,确保基金资金安全。在保障支出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计息和保值增值规定,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四是全程监管平稳运行。坚持社保政策与财务制度相结合,加强基金财务监督。实时掌握基金运行情况,实现基金收入与支出的全程监管。建立专项基金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重要环节的监管力度,把监督管理贯穿于社保基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巩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成果,为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和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通讯员:徐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