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时强调,完善决策机制,重大政策特别是涉民生政策出台前要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实施中出现问题要及时调查、果断处置。总书记的这一重大要求,对于我们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决策是执政兴国的重要方式、方法。决策能力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一项重要的、根本性的能力。决策能力高低是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方面。提高决策能力是领导干部须臾不可放松的修炼。小到公园免费开放,大到三孩政策,民生政策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决策得好,百姓拥护,事业发展也能顺利推进,可一旦决策不当,出现决策失误,则会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因此,决策面前,不可不慎,不可不研。
应该说,随着领导干部群体能力学历阅历水平的提高,领导干部决策能力总体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今天取得的成绩,是各级领导干部作出并落实一个又一个的科学决策的结果。但毋庸讳言,也有一些决策由于种种原因,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有的决策缺乏深入的调研,主观性太强,导致决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甚至违背规律,最终难以落实;有的决策缺乏科学严密的论证,没有充分征求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想当然地拍脑袋决策,违背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有的决策灵活性不足,实践向前发展了,决策却没有随之作出必要的调整和优化,以致于一项昨天看起来很好的决策,现在却遇到了各种问题。从禁止用机械设备收花生到禁止“蹲地就餐”再到禁止“二婚操办酒席”,这类为群众诟病、被舆论批评,最后不得不废止的决策,无不与一些地方的决策能力、决策程序与工作作风不到位有关。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强调决策必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从一些政策屡屡“翻车”看,有的干部显然并没有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比如,有的决策没有充分或者认真听取民意,个别甚至安排一些“指定代表”作为群众代表,有的也进行了所谓的论证和评估,却只有“内部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缺乏“外部评估”和“不可行性论证”,这样的“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又怎能为决策系上“安全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大政策特别是涉民生政策出台前要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实施中出现问题要及时调查、果断处置。这就告诫我们,做决策并非领导干部施展个人意志和“独特见解”的“自留地”,不能仅凭经验和权威随意决策、任性作为,更不能“一言堂”“拍脑袋”。决策作出前,必须深入调研、集思广益,了解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差异性,让民意得到精准表达。政策出台时,要防止一刀切、粗线条,要完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政策出台后,要有相应的效果评估、反馈和调整机制,出现问题要及时作出调整。
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群众对政策的期待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决策稍有不当,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这提醒我们,重大政策特别是涉民生政策出台前,必须将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一些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对一些虽符合群众长远利益但超出群众现实承受能力的事项,要立足实际、慎之又慎。决策不任性,才有百姓真认可,好政策才能落地有声。
(陈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