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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一批轨道交通建设、国有平台公司领域“蛀虫”后,常州这样做好治理“后半篇文章”

眼下,常州地铁5号线先行段禾香路站、西太湖站和揽月湾站正在进行市政管线迁改施工。开工前夕,常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警示醒廉 护航新征程”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分(子)公司、部门相关负责人等130余人集体观看常州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系列腐败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片。

深化整治国有企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是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

近年来,常州市纪委监委在重拳查处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系列腐败案件、国有平台公司系列腐败案件的同时,坚持系统思维,查改并举、协同监督、常治长效,把严肃惩治腐败与严密制度约束、严格教育引导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边查边改

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步伐的加快,腐败问题也频频发生。在常州地铁1、2号线建设过程中,常州市纪委监委相继查办了原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夏永俊,原副总经理胡导云等人,揪出了一批啃食轨道交通工程的“硕鼠”。

与此同时,一场轨道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也在同步开展。常州市纪委监委深入剖析案发原因、监督短板、制度漏洞,综合运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推动常州地铁集团深刻汲取教训、查摆问题、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常州地铁集团纪委瞄准关键领域,对新线建设公开招标的33个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督。 

国有平台公司经营范围广、业务链条长、资金量大,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的高发地带。2022年以来,常州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查办了全市国有平台公司系列腐败案件,涉及全市19家区级、乡镇国有平台公司,共立案49人、留置36人。案件初核阶段,各办案单位在核查重点问题的同时,注重发现案发单位存在的监督短板、制度漏洞等。

新北区纪委监委对区管国有平台公司系列腐败案件进行初核时发现,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违规将接手的某房地产公司破产住宅项目交由社会上失信被执行人处置,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暴露出该公司“一把手”缺乏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公司优化调整组织架构,修订“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损失。

“全市国有平台公司系列腐败案件暴露出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管党治党‘宽松软’、监督监管有盲区、‘一把手’擅权渎职、官商勾结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等深层次问题。”常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已向案发地区和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0份,构建纪检监察建议督办、评估、反馈和回访监督“闭环”,推动相关国有平台公司深入整改。

协同监督

伙同他人通过虚增工程造价方式骗取国有项目资金3800余万元,在厂房扩建拆迁、工程招投标、项目承接等事项上,收受他人贿送财物价值共计200多万元……近日,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郭美萍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刑12年。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天宁区纪委监委聚焦区管国有企业的决策机制、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联合区审计局对2019—2022年区管国企投资建设的185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结算审核等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发现的问题线索立案查处国企领域案件16起,并推动区管国企出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

深化国企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不能仅靠纪委监委“单打独斗”。常州市纪委监委贯通协调各类监督,坚持“室组企”协同、“纪巡审”联动,推进深化治理。

国有资产出租未经平台,租金偏低,租金收缴不及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有资产出租、资产处置等方面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去年,针对全市国有平台公司系列腐败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常州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国资委在全市开展清风护航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专项监督,通过“室组企”协同,着力纠治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监督不力等问题。目前已推动催缴租金、水电费等1.8亿元,37家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91项,通过盘活资产增加国资收益2.9亿元。

在老城区的南大街综合商区,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有经营性用房闲置。专项监督期间,集团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对集团存量资产开展提质增效督查。“通过与承租户商务谈判、属地政府联合招商等方式,目前我们已盘活资产1.1万平方米,增加了租金收入。”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龙才说。

常治长效

去年,常州市较好地完成了隐性债务化解和经营性债务管控目标,持续推动融资成本削峰计划,全市平均融资成本持续下降,达到全省最低水平。

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常州市纪委监委自2022年起开展系统调研“问诊”,协助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若干意见》,着力加强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

结合近年来在巡察监督和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部分国有企业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州市纪委监委就进一步落实国资监管责任,对市国资委进行提醒。目前,常州市国资委已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监督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权力失范缘于监督缺位。针对企业纪检机构设置不到位、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常州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等部门,出台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考核激励、轮岗交流办法,适当充实专职纪检干部,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国企纪检工作质效。

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常州市属国有控股企业,但总部在上海,企业下属单位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而且证券业务专业性极强。为破解企业监督难题,常州市纪委监委设立派驻东海证券纪检监察组,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提升日常监督质效。目前,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制发监察建议书13件,督促公司修订完善了费用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

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文宏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健全市国有企业下属单位纪检机构设置,着力提升基层监督效能,督促有关部门整合国有企业内外监管资源,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保障。

通讯员 皇甫冰 杨蕾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责编:徐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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