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南京: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交汇点讯 5月11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获悉,南京市正式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除了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外,重点提及南京将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这标志着南京市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方案》主要包括: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南京市实际,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明确筹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确定供应范围。优先供应最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再逐步扩面至整个工薪收入群体。

强化供后管理。明确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每个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

责编:刘春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