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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尊重与文化挪用的接线问题亟需厘清

2024年4月25日,第70届TDC纽约字体指导俱乐部大奖公布了获奖名单,中国地区的系列作品《福、禄、寿》中“寿”字的设计引发争议。争议焦点在于,该作品与传统书画作品《鱼寿图》的相似性是否构成了对原创性的侵犯。对此,《福、禄、寿》作者赵刚回应称,该作品是对传统文化的挪用而非抄袭。传统文化固然需要借鉴传承,打版如此相似的作品,究竟是文化挪用还是抄袭侵权?原创尊重与文化挪用的接线亟需厘清。

在艺术创作领域,原创性无疑是评价作品的重要标准之一。它代表了创作者独特的思维、情感和视角,是作品独特价值的体现。尊重原创,意味着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认可,更是对文化艺术生态的保护。原创作品不仅是艺术家个人才华的展现,也是推动文化艺术不断前进的动力。

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交流和融合日益频繁,传统文化元素成为艺术创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化挪用”作为一种创作手法,旨在通过现代设计手法重新诠释和表达传统文化,从而丰富文化艺术的多样性。但是,挪用过度或不当,就可能引发关于原创尊重的争议。

要厘清原创尊重与文化挪用的接线,就必须规范对传统文化作品的评价标准。一方面文化作品的整体结构和创意表达应该有创新,如果作品在结构上与原作高度相似,且缺乏新的创意和表达,那么可能构成抄袭;另一方面,作品的核心元素和设计细节也应有个性化创作,如果作品直接复制了原作的核心元素,没有进行有效的再创作和转化,那么也可能构成对原创性的侵犯。

对于此次引发争议的作品《福、禄、寿》,应当由专家参照标准对其进行专业的评判,及时向大众公布判断结果,并为此后的艺术创作树立标准——既要肯定艺术家在传承和活化传统文化方面所做的努力,也要关注原创尊重的重要性,打击侵权行为。同时,为了维护文化艺术的健康发展,还应该加强对艺术家和公众的原创尊重教育,提高整个社会对原创性的认识和重视。

唯有多方合力,确定切实有效的评判标准,才能促进文化艺术在尊重与创新的交织中绽放更璀璨的光芒,推动传统文化持续繁荣与发展。(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乔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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