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公安部网安局再提“胖猫”事件:网暴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蹭热点?引关注?泄愤?

网暴他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NO.1 合法维权 竟被网暴

前阵子,一起“老太推倒摩托车”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受害人陈先生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被一老人经过时推倒,在争取赔修权益的时候,该老人去世,遂产生了支付纠纷。陈先生依法维权,却遭到了网民的无端网暴。

为此,陈先生依法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自诉,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认定被告网民的行为侵犯了陈先生的名誉权,一审判决被告人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网友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喜的是陈先生最终得到了圆满的结果,为他的坚持点赞!

网友B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言行负责任!

NO.2 始作俑者 推波助澜

而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胖猫”事件更值得借鉴和深思。

重庆男子“胖猫”跳江身亡,其女友谭某一下子沦为了大家眼中的“捞女”“pua大师”。

部分别有用心的网民借机煽风点火,网上出现了大量针对谭某的人肉搜索、造谣、谩骂等行为。

还有个别网民为蹭流量、博眼球,煽动网民向谭某支付宝转账附留言辱骂,对谭某进行人身攻击。目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场普通的恋爱关系,在一些人的推波助澜下,竟演变为一场声讨“渣女”的狂欢,无辜当事人饱受网暴的肆虐和摧残。而法律,就是要坚决对网暴行为亮剑!

实施网暴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01

民事责任

实施造谣传谣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02

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或其他寻衅滋事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03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公然网暴他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杜绝网暴从你我做起!

责编:纪树霞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