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协调发展司会同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遴选编印《携手高质量一体化 奋进中国式现代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创新实践典型案例集》,一体化示范区创新实践入选多篇案例。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客户端推出《“先手棋和突破口”典型案例》系列,持续关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如何跨域、突破与共进。
本期典型案例:由“联”到“融” 夯实完善全方位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总体情况
沪苏浙皖水脉相连、人文相通,以共同保护、共同发展的理念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突出亮点。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作为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全方位协作联防联控的平台,围绕协同、统一、合作、共赢的理念,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2023年1至12月,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7%;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9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93.4%,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
主要内容
夯实完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制。2021年,经国务院同意,原长三角区域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调整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以“共商共建共治共享”为原则,充分发挥协作平台效用,每年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国家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负责协调推进区域大气、水、海洋、土壤、固废等重点领域跨领域、跨部门、跨省界联防联控和生态共保。
加强区域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沪苏浙生态环境部门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印发实施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重点推进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统筹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集成一体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等“四个体系”建设;联合印发一体化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以一体化示范区和协调区47个跨界河湖为重点,建立六大领域13项具体工作机制。
落实重大协作行动,拓宽协作领域。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出台并持续推进年度区域重点工作清单。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滚动推进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以及夏季臭氧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圆满完成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家公祭日等区域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三省一市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加强跨界河流联合治理,开展太湖蓝藻水华和沪苏浙省界地区水葫芦联合防控。三省一市生态环境、质监、司法部门探索推动区域环境保护标准、监测、执法统一,实现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体化。
完善区域协同措施,夯实发展基础。一是落实政策保障,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协同编制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印发大气超级站、设备泄漏检测等两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在国内首次打通区域地方标准发布的路径。二是推进环境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依托长三角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实现区域地级城市空气质量数据、重点污染源在线数据共享。三是提升联合科研能力,建成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重点实验室,组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作专家委员会,建成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
特色亮点
深化共同体意识,构建绿色一体化。三省一市同守一片天、共护一江水,坚持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强化整合长三角生态环境资源,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明确长三角整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体系,逐步推动区域规划标准一体化、污染治理一体化、常态监管一体化和风险防控一体化。
协调区域环境利益,抓部署建机制。三省一市打破行政壁垒,构建更加紧密的生态环境保护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完善会议协商、联合执法、协调督促等机制,逐步形成国家指导、地方担责、区域协作、部省协同的工作机制。
依托一体化示范区,强化制度创新。一体化示范区依托协作机制,大胆创新,推动生态环境跨区域治理的创新举措集成落地。从一体化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开始,就积极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融入规划、建设全过程。同时,在专项规划协同、突发事件联防联治、生态环境标准统一、污染监测预警等方面也探索了多项创新举措,后续将在跨界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中得到充分复制借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建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