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老胡论见》,我是评论员老胡。
最近,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被曝有学生集体退货400余件网购裙子,其数量之多令人咋舌。网传视频显示:被退回的包裹在地上堆积成山。商家表示很多衣服没有包装袋、有异味,严重影响二次销售,其损失超8000元。事发后,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通告,对此回应称:“经查,确实存在‘一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的情况。学校已对涉事学生批评教育,并安排专人积极与商家沟通联系,表达歉意,商议解决措施。下一步,学校将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育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网购平台上,大多数商家都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承诺,而这些学生参加演出又需要统一的服装,于是呢,大家就在网上买了演出服,演出结束再退给商家,一分钱不用花,看起来是天衣无缝的计划,何错之有呢?
诚然,从规则上说确实没有问题,这些学生只是巧妙地利用了规则上存在的明显漏洞,耍了一个小聪明而已。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商家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其实是在与消费者形成一个约定,就是商品实际上未被损毁和实际使用,不会影响其二次销售。当然这只是一个“君子协定”,消费者如果不遵守并不会被追偿或受到任何处理。只是,这么做个人的诚信会受到质疑。而且,设身处地站在商家角度思考一下,良心也会受到谴责。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其第132条亦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个好规则,它为我们提供了更好的购物体验,也更大程度保护了我们的权益,但它一旦被我们滥用,受害的不仅是商家,还将波及整个市场,而诚信崩塌之后,如果规则变化,最终买单的还是我们自己啊。
好,今天就说这么多,感谢大家的关注,咱们下期再见!
出镜丨AI胡波
统筹丨唐澄 杨丽
剪辑丨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