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长汀县
对制毒犯廖某验明正身
押赴刑场
执行死刑

罪犯廖某,男
1979年8月11日出生
小学文化
长汀县南山镇人
2017年3、4月间
罪犯廖某纠集他人
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同年5月6日
其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
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
晶体12.78千克
液体44.54 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廖某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中国禁毒、中国新闻网
9月4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长汀县
对制毒犯廖某验明正身
押赴刑场
执行死刑
罪犯廖某,男
1979年8月11日出生
小学文化
长汀县南山镇人
2017年3、4月间
罪犯廖某纠集他人
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
同年5月6日
其制毒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
现场缴获甲基苯丙胺
晶体12.78千克
液体44.54 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廖某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中国禁毒、中国新闻网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