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针对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等问题,敦促食品企业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但近期,有媒体记者今天走访北京多家线下商超发现,一些今年3月21日后生产的商品,其生产日期、保质期仍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
生产日期是消费者评估食品安全的重要依据,但一些商家却在生产日期上玩起“躲猫猫”:有的信息指引路径不清晰,动辄“见包装物某部位”,却不易发现;有的用与背景颜色接近字体,或用歪七扭八、不易辨识的有黑点标注;有的刻意缩小字体,看到让人眼花。这在客观上增大了查看信息的难度,对老年群体尤其不友好。
生产日期标注不清晰、不简明备受诟病,但仍广泛存在,其原因在于监管缺乏刚性约束条件。比如,《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虽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等规定,但怎么样理解“显著标注”等要求,相关规定原则性、概括性较强,缺乏硬性的参数要求,容易给商家变通执行空间。尽管后来发布的《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对相关标注、标识等的位置、颜色、大小等提出明确要求,但《公告》并非法律规章和国标,有“鼓励”的性质,很难作为商家硬性约束。可用于监管的法律法规普遍缺乏细则,具备细则的文件又为鼓励性公告,这就容易导致商家钻空子。
这类参数上“躲猫猫”的案例,在食品、药品领域均呈广发态势。比如一些药品商为了规避责任、节省成本,将字体印制的小到难以辨识;一些网络平台销售的食品,对配料表“遮遮掩掩”。这些问题的出现,给消费市场制造了较大隐患。上了年纪的人往往是用药重点人群,而说明书和信息标注等恰恰对这类重点人群“不友好”,这明显不利于适老化消费环境的打造。
防止商家在关键信息标注上“躲猫猫”,重在压缩商家“变通操作”空间。需要清晰化监管的刚性标准,何为“显著标注”?这一概念的解释、定性,要细化而有操作性,防止失之含糊、笼统。如要求食品生产厂商以更加醒目方式标注生产日期,通过放大字号、清晰标注、确定位置等,让消费者一目了然、简单易懂。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也有必要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和机制,让企业没有漏洞可钻。
(韩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