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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民营企业参与5个核电项目 民营企业参股核电比例首次达10%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今年8月国务院核准的五个核电项目,都引入了民间资本,且民营企业参股比例首次提高到了10%。

本次国务院新核准的五个核电项目,分别是江苏徐圩一期、浙江三澳二期、山东招远一期、广东陆丰1号和2号机组、广西白龙一期。五个项目全部引入了民间资本,开放力度大。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凌忠果介绍,今年新核准的五个核电项目,由央企控股投资建设,一共有10家民营企业参与,合计出资45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预计可带动民营企业投资超过24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收益稳定,安全性要求高,我国一直以来采取四家央企控股、地方政府参股的形式。此前试点民资入股核电的浙江三澳一期和金七门两个核电项目,引入民资的比例均为2%,而这次参股比例首次提升到10%;从参与民企数量上,此前仅有2家民企参股过核电项目,这次民企数量共有10家,均为从事实体经济的行业头部企业。

(总台记者 刘颖 张艺瑾)

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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