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制售假酒,并标识“特供”“专供”“内供”“定制”等词语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从六个方面严禁制售“特供酒”。
为积极响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9月30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江苏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和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抵制“特供酒”行业倡议》,提出四点要求,以维护酒类行业生产销售秩序,共创放心公平消费环境。
1.坚决抵制特供营销。提倡酒类生产、流通企业及餐饮企业主动承诺不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表示内容的酒类商品,抵制含有上述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及商业宣传,维护酒类行业生产销售秩序,共创放心公平消费环境。
2.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酒类产品经营者生产销售“特供酒”等消费问题,消保委组织立足自身职能,及时了解情况、积极作为,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曝光、警示及线索移交行政机关等方式,帮助规范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3.常态开展行业自律。重点关注酒类产品生产安全、特供营销、虚假宣传等问题,做好行业自律,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改正,同时大力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通报和约谈整改工作,减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
4.持续做好法规宣贯。消保委组织、行业协会将利用多元载体和手段,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教引导,增强酒类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守法合规自律意识,同时鼓励在企业经营场所积极劝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抵制特供营销。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洪叶 许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