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抵制“特供酒”!江苏省消保委发出倡议

交汇点讯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制售假酒,并标识“特供”“专供”“内供”“定制”等词语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从六个方面严禁制售“特供酒”。

为积极响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930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江苏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和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共同发布《抵制“特供酒”行业倡议》,提出四点要求,以维护酒类行业生产销售秩序,共创放心公平消费环境。

1.坚决抵制特供营销。提倡酒类生产、流通企业及餐饮企业主动承诺不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表示内容的酒类商品,抵制含有上述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及商业宣传,维护酒类行业生产销售秩序,共创放心公平消费环境。

2.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对于消费者反映的酒类产品经营者生产销售“特供酒”等消费问题,消保委组织立足自身职能,及时了解情况、积极作为,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曝光、警示及线索移交行政机关等方式,帮助规范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3.常态开展行业自律。重点关注酒类产品生产安全、特供营销、虚假宣传等问题,做好行业自律,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改正,同时大力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通报和约谈整改工作,减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

4.持续做好法规宣贯。消保委组织、行业协会将利用多元载体和手段,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教引导,增强酒类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守法合规自律意识,同时鼓励在企业经营场所积极劝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抵制特供营销。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洪叶 许愿

责编:颜颖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