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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年人生命权、房产和赡养问题,典型案件这么办

交汇点讯  202410月是我国第15个敬老月,为优化为老服务,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办案质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从全省各地办理的涉老年人法援案例中,选取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依法帮助老年人解决赡养费追索、人身损害索赔、分家析产矛盾等纠纷,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增强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

案例一:南京市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老年人陈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回顾

20228月,82岁的陈某某步行菜场买菜途中,被市政公司摆放于路面的交通锥绊倒受伤。后陈某某就医诊断为骨折。出院后,陈某某家属与市政公司多次沟通,未能协商一致。20232月,陈某某家属就陈某某受伤赔偿事宜向南京市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陈某某系高龄独居老人,无固定生活来源,法援中心依法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并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当日指派律师办理此案。

承办律师上门会见行动不便的陈某某,通过分析指出本次事故关键为市政公司是否存在过错,需要寻找目击者或者调取事故发生周边的监控录像来判断。据此思路,承办律师多次到事故现场走访,最终通过某沿路商家的监控查询到陈某某摔倒事故的整个过程。根据视频资料显示,因锥形筒的摆放位置不够明显,致陈某某被绊倒。据此,承办律师整理证据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市政公司承担本次事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案件评点:

本案是一起因道路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而侵害老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案件。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一项服务职能,始终坚持将老年人作为重点服务人群,考虑到老年人身体状况较差、法律意识薄弱,承办律师多次走访现场致力还原案件事实,减轻老年人负累,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无锡市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失独老人倪某某分家析产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回顾

2023年,84岁失独老人倪某某名下房屋面临拆迁,其侄子突然用一份四十多年前的房产《分归书》起诉倪某某,要求确认其享有案涉房屋拆迁利益。因年岁较大,记忆力下降、口齿不清,无应诉抗辩能力,倪某某向无锡市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及时会见受援人及相关知情人士,耐心沟通后厘清了案情:1976年受援人父亲主持签订了一份《分归书》,约定将当时家中唯一房产(案涉房产)分配给长子(受援人)和孙子(受援人侄子);1980年倪家又购得一房产,受援人父亲携孙子(受援人侄子)入住新屋,受援人则居住在老房,各方再未提起《分归书》的存在;1995年受援人父亲去世,倪家重新协议分家,受援人主动让侄子挑选了面积较大的新房,自己则获得面积较小的案涉老屋。

援助律师在为受援人还原旧遗嘱已失效,且各继承人已经按新协议分家的关键事实后,帮助收集整理案涉房产四十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土地登记情况等资料。为证明1995年家庭会议上已经重新分家析产的事实,援助律师分别找受援人几个妹妹做工作,促成知晓本案相关情况的人员亲笔书写了证明,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同时援助律师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告侄子名下房屋的信息,获其分家所得房产被政府征收拆迁并已领取拆迁补偿款400多万元的事实。最终经判定:原告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有违诚信,驳回诉讼请求。

案件评点:

本案系一起家庭析产纠纷法律援助案。面对证据不全、当事人记忆模糊等不利因素,援助律师5次与受援老人耐心沟通,一步步还原四十多年来的事实细节,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审查、辨析协议产生的特殊背景,并通过积极调查取证对实际财产占有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争取到关键证据,最终法院作出有利于受援人的判决。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法律援助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良好法律效果,更弘扬了敬老爱老、诚实守信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案例三:常州市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黄某某赡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85岁受援人黄某某的丈夫已去世,两人育有三子一女,大儿子早年去世。近年来老人年事已高,但三个子女拒不承担赡养义务。202311月,老人通过镇司法所向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金坛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身体抱恙的情况,决定提供上门援助。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来到黄某某家里,发现其一人住在一间附房里,附房跟小儿子的主房仅一墙之隔,但据受援人陈述,无论是日常还是其生病期间,三个子女都不管不顾。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立即与受援人的三名子女沟通,劝说其虽存在实际困难,仍应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受援人的子女均未有所行动。经与受援人充分沟通,鉴于前后多次调解未果,承办律师决定采取诉讼手段维护受援人权益。

为先解决老人眼下的困境,法援中心协调检察院支持起诉,同时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协调暂时将老人安置在养老机构。一审中,老人的两个儿子辩称曾多次看望老人并支付赡养费,与受援人的陈述有所出入。为还原真相,承办律师在开庭结束后当天到老人所在的养老院,向受援人陈述庭审情况,详细询问老人,并向养老院核实老人的子女是否来看望过等情况,做好笔录,整理证据,同时说服老人第二次开庭亲自出庭。二审中,在多方劝解下,老人和子女达成和解,三名子女主动给付了之前的生活费和医疗费,答应承担养老院每月费用,且每人每月给付相应生活费,后续医疗费由三名子女另行均摊。

案件评点:

这是一起涉老赡养纠纷案例,办理此类案件,既需要理清案件事实,也需要疏解老年人情绪。本案中矛盾时间较长,受援人情绪较为激动,承办律师多次和受援人面对面谈心,引导其与子女深入沟通。为尽快解决受援人养老危机,法援中心与承办律师不仅争取到检察院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还将其妥善安置于养老院,多举措、全方位的救济手段对于其他涉老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责编:胡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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