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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电动自行车限速规定不应成摆设

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解限速”等典型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约谈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强调坚决抵制经营性拼改装行为,明确表示在京投放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获得3C认证。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日常生活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过3.5亿辆。高保有量意味着相关安全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为此,国家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

随着民众出行范围扩大、生活节奏显著加快,部分消费者追求更快的行驶速度和更长时间的续航。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追求更高的销量和利润,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监管。有的厂家在出厂时就调整限速设置,有的则在顾客上牌后提供解除限速服务。事实上,也有部分电动自行车电机功率存在过度设计,为非法改装提供可能。

“解限速”不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还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绝不能听之任之。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仅延续了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设计,还专门强调了防范非法改装行为,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技术规范的细化正是为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企业的规范化生产,确保公众出行安全。

治理电动自行车超速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多方面共同努力。应加强全链条监管、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推动行业自律,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编: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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