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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组建10个督察组,将进驻江苏等地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近日,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建10个督察组,于11月中旬起分别进驻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海南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科学技术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

目前,山西、辽宁、浙江、海南、重庆、宁夏和科学技术部已迎来督察组——

进驻山西的是第9统计督察组,进驻辽宁的是第4统计督察组,组长是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盛勇;

进驻浙江的是第5统计督察组,进驻科学技术部的是第10统计督察组,组长是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健弘;

进驻海南的是第3统计督察组,组长是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涛;

进驻重庆的是第1统计督察组,组长是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

进驻宁夏的是第7统计督察组,组长是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盛来运;

11月4日,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动员部署会在京召开。

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指出,在今年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的大背景下,仍将统计督察纳入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此次统计督察是中央巡视反馈后开展的第一次督察。督察组全体同志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量组织开展实地督察,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督察组进驻后,督察组组长也明确了督察重点:

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发挥统计督察“利器”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责编:严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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