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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以整换零”用假币 依法惩治不姑息

11月26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江苏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安全新闻发布会,发布9个典型案例。

案例:“以整换零”用假币 依法惩治不姑息——周某某等人购买假币案

2023年上半年,江苏省某市乡镇菜市场屡次出现百元假币的警情。经查,2023年3月,周某某等人以每张17元的价格购得面值100元的假币12000张。随后,该团伙内12人多次到该市下辖县区及周边地区的偏远乡镇农贸市场,以卖菜老年人为目标,用百元假币购买售价不高的农副产品,通过“购物找零”方式使用假币。

2023年11月、12月,公安机关先后以周某某等12人涉嫌购买假币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虽然部分涉案人员拒不交代犯罪行为,但根据语音聊天记录、同案人员供述等证据,能够认定上述人员购买假币事实。周某某等人购买假币后使用,应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2023年12月、2024年1月,检察机关以购买假币罪对周某某等12人提起公诉。前述人员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随着电子支付的广泛普及和公众消费习惯的变化,纸币使用频次大幅降低。但对于农村地区部分老年群体,现金仍然是重要的支付方式。假币犯罪离民众并不遥远,严重干扰货币流通正常秩序,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影响人民币信誉。杜绝假币、人人有责。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假币犯罪的同时一并提醒,经常有使用现金需求的群众应提高警惕。遇有陌生人持大额纸币购买小额商品时,需增强防范意识,注意辨别真假,避免上当受骗。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张红

责编:应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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