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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透过“新词”看改革|“终身追责”让决策更审慎更科学

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这从根本上促使每一位参与决策的人员都要以更加审慎、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重大决策。

政府重大决策往往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社会利益调整等重大事项,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因存在行政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公众参与决策渠道不畅等问题,导致违法决策、任性决策时有发生,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而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为何屡禁不止?缺乏终身追责、追责不到位是重要原因。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有关追责制度,但执行时常常又以“出发点是好的”“没发现腐败问题”而不了了之;有的重大决策事后检验发现存有重大失误,但事过境迁,又变得无法追责。

对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为决策者戴上了“紧箍咒”。它明确了决策责任主体,无论时光如何流转,无论职务如何变动,只要决策存在严重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失,决策者都要为此负责。这从根本上改变了部分决策者“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现象,倒逼每一位参与决策的人员全面考量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与可控性,从而有效减少决策失误的发生。

不过,“终身追责”毕竟是一种事后惩戒。防止和减少决策中的各种失误,除了事后追责,还要强化事先预防。要注重在决策前做好“预防工作”,通过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尽最大可能预防决策失误的发生。领导干部要主动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公众参与决策上,要加强跟踪反馈,进一步拓宽公众意见收集渠道,让公众成为决策实施监督的重要力量;在专家论证环节,要学会借助专业智慧为决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在风险评估方面,应把评估贯穿决策的全生命周期,依据跟踪反馈不断更新风险数据与应对策略。

当然,我们也要将改革过程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而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造成的决策失误区别开来。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既有许多未知领域,也会面对难以预料的因素,很多问题没有现成答案,必须通过基层实践总结新鲜经验、汲取创新智慧、破解发展难题。改革越向攻坚期和深水区挺进,“石头”就越来越难摸,遇到的阻力会越来越大,可能遇到的暗礁、潜流、漩涡也会越多,这就越需要有关方面将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造成的决策失误区别开来,鼓励广大干部尤其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勇于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实保障,唯有不断完善并切实落实,才能让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石,在新时代的改革浪潮中彰显制度的力量与价值。

(孟亚生)

责编: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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