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江苏完成首例不动产“带封过户”

交汇点讯 12月26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江苏不动产登记“带封过户”实现“破冰”,开启高效处置被查封不动产的新模式。宿迁朱女士日前购买了一套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珺悦阁小区的“查封房”,与传统“查封房”先完成“解封”才能过户不同,该房产在查封状态下实现“带封过户”。

宿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质量内控科负责人刘永浩介绍,11月23日,朱女士与被执行人高某、戚某某签订合同,以165万元总价购买被执行人的涉案房产,首付款先行支付,剩余款项由朱女士申请按揭贷款支付。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戚某某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自行处置的指定账户。

11月28日,朱女士将首付款交到法院指定的账户,并向银行提出以查封状态的涉案房产作为抵押申请130万元贷款。经法院协调,兴业银行宿迁分行随后启动对这笔查封状态下房产的贷款业务的审核程序。

12月6日,涉案房产完成“带封过户”和“带封抵押”,银行随即将130万元贷款发放至法院指定账户,法院解除对已过户的涉案房产的查封。朱女士于当天顺利拿到了自己的“房本”。

处置查封的房产一直是不动产登记中的难点,“法拍”存在成交率不高、价格较低、耗时长、后续纠纷等问题,对后续清偿债务不利,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均可能不同程度受损。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全国司法拍卖房产成交率仅23.49%,平均成交折扣率77.17%。

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自行处置不动产成交的,买受人向执行法院交付全部价款后,执行法院可以出具成交过户裁定;买方支付部分价款,剩余价款申请通过贷款等方式融资,并向执行法院提交相关融资等手续的,执行法院经协调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意后,可以出具成交过户裁定,由买卖双方办理“带封过户”手续。我省在全国较早探索不动产“带封过户”业务,多地进行了试点。宿迁完成了全省首例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登记“带封过户”。

“也就是说,买房人付款后无需等待房产解封,就能直接过户到自己名下,即‘带封过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邹婧说。

江苏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黄涛表示,“带封过户”模式可避免司法拍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腾让难、交付难等问题,同时买受人在购房前也能够充分了解房产情况,大大降低其悔拍的可能性,有效化解不动产法拍处置周期长、成交率低、自行处置交易风险大等难题,提高了资产处置效率。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姚政宇

责编:王建朋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