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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为保护红色资源跨省协同立法!《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出台

交汇点讯 1月14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这是国内首次为保护红色资源进行的跨省协同立法,来自江苏、安徽、河南三省的徐州、淮北、商丘、宿州四市近期陆续审议通过主题相同、内容相近、实施同步的地方性法规。

淮海战役是解放战争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三大战役之一,其革命遗迹密布苏皖豫,红色故事更是传唱已久。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徐州瞻仰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参观淮海战役纪念馆,并对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作出重要指示。“为此,由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发起,兄弟城市积极响应,四地很快达成协同立法保护红色资源的共识。”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秦峰说。

向着共同目标,四地立项、起草、修改、审议、实施“五同步”,克服管理层次和部门各异、遗址遗存保护现状不均衡等困难,达成分别立法,在管理机制、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等核心条款上保持一致的“最大公约数”。

立法围绕“保护谁”这个核心,对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作了科学界定,明确不仅包括与战役相关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物质资源,还包括非物质资源,如英雄模范人物和集体的形象、事迹,人民群众支前故事,以及具有重要影响的文艺作品、口述记忆、红色地名等。在明确定义基础上,立法构建严密保护工作体系,规定各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保护专项规划,明确不同类型红色资源保护原则,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

协同立法使保护实现跨区域。比如徐州市条例在“区域协同”专章提出,与各市建立区域共建共享机制,衔接保护规划和保护标准,构建理论研究平台、开展馆际交流、开发红色旅游等,实现区域协同保护与传承。

有共性规范,也有个性条款。比如,坐落于徐州的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英名墙上,铭刻着3万余名烈士英名,且在不断增补。徐州在立法中将该做法上升为法规规范,明确依法编纂烈士英名录、设置烈士英名墙。

“徐州保留大量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协同立法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人大法制委审议后评价。

“条例兼容并蓄、集成创新,突出时代特征、江苏特色,是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应然之举,也为破解红色资源传承、保护、利用中的难点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太高说。

四部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倪方方

责编:方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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