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魏县某超市老板申书芬反映,上个月初,其经营的超市因发现两瓶过期啤酒,被市监部门作出“没收一瓶、罚款两万”的处罚。店主申书芬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属于小错重罚,并且提起了上诉。近日,魏县市监局人员表示,上周对该事件召开了听证会,“领导说安排执法人员和当事人沟通,再决定结果”。
“没收一瓶、罚款两万”的处罚决定有没有依据呢?还真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商家出售过期食品,如价值不足一万元,将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则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可以吊销经营者的许可证。超市售卖的啤酒价值当然没有一万元,那么按照规定应该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做出两万元罚款的决定,并没有顶格处罚。况且,食品过期有可能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属于严密监管、严厉打击的对象,罚款就是要罚到痛,让心存侥幸的商家长记性。
不过,话说回来,两瓶啤酒的价值只有几元钱、十几元钱,一下子罚两万元是让人觉得有点太夸张,确实也让人有“小错重罚”的观感。但究竟算不算“小错重罚”,恐怕各方有各方的看法,最终得由有关部门决定。
老胡想要表达的是,我们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把握好“错”与“罚”的度,既不让不良商家漏网,又不能为了罚款而罚款,让合法经营者也人人自危。执法的形式有很多种,警告约谈是执法,批评教育是执法,强制整改也是执法,只要能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就是好的执法。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要罚款,也不是只有多罚款才是执法力度大,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好,今天就说这么多,感谢大家的关注,咱们下期再见!
出镜丨AI胡波
统筹丨唐澄 杨丽
剪辑 | 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