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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能源汽车保费高、投保难问题,四部门推出21条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车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为5个部分,共21条。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新能源车险改革,优化产品服务供给,完善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第二部分提出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包括推动降低维修成本、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推进数据跨行业共享、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等内容。第三部分明确创新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提出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等举措。第四部分要求提升新能源车险经营管理水平,包括推动经营提质增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探索风险减量服务创新和开展安全性经济性研究。第五部分明确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要求提升理赔服务质效、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费率回溯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第六部分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做好宣传引导等强化支撑保障内容。

《指导意见》的发布是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推出的一揽子政策举措。《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市场规律,探索改革创新,促进新能源车险业务降本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车险保障需求。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推动各项举措落地实施,推进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改革,完善车险保障服务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

责编:严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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