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的省委一号文件发布会上,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金融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回答记者提问。
破解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等痛点难点
省委一号文件中多次提到“增强富民产业竞争能力”“加强产业带动和就业创业支持”等意见。省委金融工委副书记徐洪介绍了江苏有哪些金融举措,支持以“新农人”“农创客”等创业主体为代表的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金融支持以‘新农人’‘农创客’为代表的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关键是要想方设法帮助破解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缺乏抵押物、风险不可控等痛点难点。”徐洪说,在创新金融服务方面,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省级企业征信服务平台,整合金融产品、融资需求、支持政策和征信服务资源,开发“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乡村振兴子平台”等政策性板块,上线203个包含“苏农贷”“小微贷”等政策性产品在内的涉农金融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平台获得低门槛、高效率资金支持。
在完善担保体系方面,推动担保增信分险,将农担业务的开展情况纳入相关支农惠农考核评价体系,引导更多低成本资金进入田间地头。持续扩大农担分支机构在农业大县的覆盖面,打通农担服务“最后一公里”。鼓励省农担公司围绕江苏农业资源禀赋和各地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开发担保产品,目前已创新开发“六合粮蔬贷”“无锡阳山蜜桃贷”“南通渔船贷”等特色产品,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在优化金融生态方面,省内各有关金融机构建立“定性+定量”信用评价模型,开发出一批“门槛低、审批快”的涉农金融产品,为农民群众提供资金支持。
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省委一号文件专门对“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作出了部署安排。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公永刚表示,将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抓好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坚持健全相关工作体系,着力提高系统集成水平;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创造。
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是一项德化人心的工作。公永刚介绍,宣传部门将组织开展党的创新理论进村入户行动、现代文明素质培育提升行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行动、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振行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行动、乡村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等“七大行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科学文化宣传、公序良俗培育。
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政策支撑、建立协调机制,充分调动相关党政部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各类群团组织等多方面力量,推动各地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农民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倡导和培育文明乡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公永刚说。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
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工作生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是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突破口,也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江苏始终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首要任务,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了积极成效。”林康举例说,进城落户的“门槛”更低了,目前全省除南京、苏州城区实行积分落户外,其他设区市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享受的公共服务更优了,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90%;社会保障更完善了,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2024年江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5.53%,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二,城乡收入比缩小至2.04∶1,是全国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接下来,江苏还将强化就业创业支撑,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获得感”。推行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持续拓展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空间,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应培尽培”。今年江苏将在10个城镇化潜力县市开展县域产业导入试点,每个试点地区培育发展1—2个就业容量大的产业,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归属感”。按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逐步增加常住人口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稳步实现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今年将在昆山市开展随迁子女教育保障试点,通过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加大公办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推动随迁子女在常住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25年秋季学期新入学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比2023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的“安全感”。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推动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引导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今年江苏将在南京、苏州两市开展试点,放宽在常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常住地参加社会保险。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