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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论|莫把“好房子”开发成“贵房子”

今年全国两会,“好房子”成为高频热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然而,一些人尤其开发商将“好房子”和“贵房子”画上等号,这就不得不令人深思了。

过去相当长时间内,房地产市场处于快速扩张阶段,需求旺盛,在房子几乎不愁卖的市场环境下,不少开发商将重点放在了追求规模和速度上,至于房子的质量、居住体验等因素,则被放在了次要位置,导致一些楼盘质量问题频发,在户型设计上,也缺乏人性化考量,空间布局不合理,影响了住户居住的舒适度。

如今,建设“好房子”这一目标,顺应了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契合人民群众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住房需求转变,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然,由于层高增加、建材趋于绿色环保等因素,“好房子”建设成本势必有所增加,价格适当上涨,自在情理之中。不过,如果一些开发商借“好房子”概念,大肆堆砌高端材料,大幅提高建设成本,并将这些成本转嫁给购房者,使得房价大幅上扬,远超当地居民的购买力,变成了“贵房子”,那就偏离了建设“好房子”的初衷。

其实,“好房子”并不等同于“贵房子”。“好房子”强调的是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品质标准,旨在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居住体验。如果将“好房子”建设与“贵房子”画上等号,不仅会让普通百姓望房兴叹,无法真正享受到住房品质提升带来的福祉,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自然,这样的“贵房子”不算真正的“好房子”。

避免“好房子”沦为“贵房子”,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两会期间,住建部部长倪虹在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住建部将重点从立标准、强科技、抓项目三方面推动建设“好房子”。同时,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调控,防止开发商借“好房子”之名哄抬房价。另外,有关部门还需通过土地供应、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开发商建设更多质优价廉的“好房子”,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开发商也应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摒弃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思维模式。在建设“好房子”过程中,开发商应主动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将“惠民实用”作为选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重要原则,通过优化设计、合理选材、科学施工、完善配套设施等方式,在保证住房品质的前提下降低建设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住房选择,减轻购房压力。

(孟亚生)

责编:魏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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