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第十一法庭内,一起涉及小区电梯维修费用纠纷的民事案件正在有序审理。旁听席上,21名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全程“沉浸式”旁听;庭审结束后,一场“充满辣味”的评议座谈会随即召开。这场“零距离”接触司法、“面对面”开展监督的活动,既是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强化有效监督的创新举措,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务实之举。
庭审现场:
以案为窗,触摸司法温度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在审判长朱教莉的主持下,庭审流程依次展开,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此次审理的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原告某电梯维修公司诉称,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期间,其与被告某小区业委会签订了8份电梯维修合同,累计完成维修费用12.9万余元,并垫付审计费5303.05元。然而,因业委会原成员任期届满且换届未果,相关款项迟迟未能支付。庭审中,双方就业委会任期届满后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维修费付款条件是否成就等争议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经过认真审理,合议庭将对该案认真评议后择期宣判。
旁听席上,人大代表们时而低头记录细节,时而凝神观察当事人反应。“这类纠纷在老旧小区非常普遍,如何平衡企业权益与业主利益,考验着司法的智慧。”从事社区工作的区人大代表赵璐感慨道。
座谈评议:
监督与支持的良性互动
庭审结束后,一场“辣味”十足的评议座谈会在法院会议室召开,代表们围绕庭审程序、法官履职质效及案件折射的社会意义展开热烈讨论。
作为会议主持人,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海开场直言:“请各位代表抛开顾虑,既可‘点赞’更要‘挑刺’。”随即,代表们结合庭审观察畅所欲言。省人大代表马青认为本案涉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这一民生痛点,具有典型性,希望法院通过裁判确立规则导向,为同类案件提供借鉴。南京市人大代表陈向东建议,法院要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司法裁判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南京市人大代表董云春建议,法院要会同相关部门梳理业委会换届衔接等共性问题,为地方立法完善相关规则提供实践参考。秦淮区人大代表雍进认为,本案案情不复杂、标的也不大,但小案件往往关系大民生,法院应思考判后如何让类似的问题不再产生,建议制发司法建议,推进“双向衔接”,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这场评议没有止步于“问答”。代表们还现场填写了《庭审评议表》,针对庭审礼仪和庭审形象、履行法律职责和庭审纪律、庭审程序、庭审(调解)能力等4个大项19个子项进行打分评议,并提出了11条书面建议。
双向赋能:让法治之光照亮基层治理
这场评议不仅是“挑刺”,更是“开方”。针对小区业委会成立难、业主权益维护难、基层政权和居民自治组织履职难等痛点、堵点问题,人大代表纷纷建言献策。他们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业主共有权益保障和城市安全运行。在业委会换届期间,针对小区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缺乏承办主体的现实问题,亟需构建多方协同的维修资金动用机制,完善应急维修快速审批通道,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设施故障实行“先抢险后报备”制度,同时探索建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与资金拨付挂钩机制,既保障房屋住用安全又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郭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