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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3毛/条!快递公司竟成信息贩子,倒卖12.9万条客户数据

交汇点讯 “每天接到的推销电话,怎么连我买过什么都一清二楚?”生活中精准“轰炸”的营销信息,让很多人感到烦恼,尤其让人在意的,是这些信息的来源是哪里?又是如何泄露的?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揭开了物流行业非法交易客户信息的隐秘链条。

庭审中,记者了解到,安徽籍男子段某是一个物流公司的负责人,此前,他为拓展业务,与网点商家张某(另案处理)达成特殊协议:每提供一条客户收件信息可获0.3至0.6元报酬,同时以每条0.3元价格向快递公司陈某购买数据。

“他们需要这些信息做二次销售,能省广告费。”段某在庭审中供述作案动机。经查,段某联络快递公司负责人陈某后,形成由陈某统筹指挥,郑某、陈某某、潘某某、蒋某某分工配合的6人团伙,专门从事信息归纳、汇总、定价工作。

据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该团伙通过物流系统非法导出公民个人信息12.9万余条,其中售出部分非法获利4.4万元。

这些精准的收件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最终成为商家“精准营销”的工具,去年4月30日,因市民察觉信息泄露报警,该案东窗事发。

提供服务过程中,出售2.5万条信息即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孔珊珊指出,本案被告人均远超该量刑标准。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最终对段某、陈某等6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等刑罚。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该多学法懂法,现在十分懊悔。”段某当庭忏悔。而快递公司主管陈某则交代:“每条信息段某固定给3毛,具体分配我们不过问。”

检察机关表示,该案不仅侵犯公民隐私权,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检察机关提醒:“个人信息绝非商品,任何非法交易必将严惩。”她特别提醒物流从业者恪守法律底线,共建信息安全环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责编: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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