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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10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国家药监局今天(4月27日)发布的通告显示: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佰束氨基酸去屑洗发乳等1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包括新铃兰醛、特比萘芬、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和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江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编:周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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