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习惯,能受益终生。作风问题上,同样如此。
节假日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刚刚过去的“五一”,各地加强教育提醒、明察暗访、严查快处、通报曝光、督促整改“组合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令人警醒。譬如,某银行原行长多次收受下属所送购物卡、高档白酒,折合共计6.35万元。某地二级调研员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加油充值卡、商场购物卡、提货券等。某市卫生健康委原主任两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

太多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来说,接受一次小吃请,或收受一点小礼品,或以权谋取一点小私利,绝对不是什么小事。稍微掉以轻心,这些看似可以小小不言的举动,可能就会像病毒一样,把好思想、好作风一个个蚕食掉,继而让人一步一步滑进违纪甚至犯罪的泥潭。
如何做到防微杜渐,如何才能“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如果说“好作风”是关键,那么把“好作风”变成“好习惯”就是给这个关键上了一道保险。
如何才能养成好习惯?
不妨从一些查处的案例来看看。在一些令人惋惜的案例中,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也都曾怀揣理想与热情,但在职务不断升迁的过程中,被各种利益诱惑“迷花了眼”,逐渐与初心使命渐行渐远,成了迷失自我的“糊涂人”。假使在工作生活中,能时时对照党纪党规“照镜子”,就像房间勤打扫一样,自然而然就能养成正衣冠的好习惯。如此,无论是面对“围猎陷阱”,还是面临公与私的利益选择,都能在风浪面前稳坐钓鱼台。
养成好习惯,一定要从小事小节做起。从很多案例来看,这方面的教训其实挺多。譬如,一些干部喜欢“组饭局”、搞聚会,长此以往,便养成了在饭桌上谈事办事的习惯,原本似乎无伤大雅的“小聚”逐渐演变成奢靡享乐的“吃喝”;还有的干部认为“10万20万的”不能拿,几百几千块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收下。殊不知,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衣食起居、兴趣爱好、言谈举止等小节之处,往往是容易滋生恶习和不良之风的“温床”。
养成好习惯,还需要在慎独上下真功夫。在“探照灯”下工作,在“放大镜”下干活,人们往往都能绷紧弦。但在监督的灯光照不到的时间和地点,是否还能始终如一,这才是更重要的考验。实际上,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仅靠监督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做到“慎独”二字更加重要,这也是养成好习惯的关键时刻。

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在我们检视作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更加重视把“好作风”变成“好习惯”,让好习惯伴随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如若能这样,哪怕我们经历再多风雨,亦能行稳致远。
再多说一句,任何一个好习惯的养成,都离不开发自内心的热爱,或者说,要从中找到真正的乐趣。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能感悟到其中乐趣,就是一种可贵的修养,更是一种值得追求的境界。
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养成好习惯,不妨就从眼下做起。
(林元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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