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发布的提振消费若干措施中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这一新规迅速得到全省中小学校的欢迎,孩子们更是欢欣鼓舞,不少家长则面露难色,担心陷入“孩子放假、家长上班”的尴尬。
从政策设计看,春假秋假与“五一”“国庆”相邻的排期,确实为家庭旅游预留了窗口期。但现有政策对家长休假权的保障仍显薄弱。尽管通知提及“鼓励灵活休假与弹性工作”,却缺乏强制约束力。
要化解“孩子放假、家长上班”的现实矛盾,首先,企事业单位需跳出“休假即损失”的旧思维,允许有子女的职工自主选择适当的“档期”休假。比如苏州部分商场通过员工轮休制实现“淡季调休+旺季创收”的双赢。其次,并非所有家长都能同步休假,不能把孩子放假的“负担”全部让家长承担,相关社会服务应随之配套升级,以解部分家庭的“燃眉之急”。如南京某社区就曾试点“假期托管+职业体验”项目,既缓解看护压力又丰富假期内涵。再次,一旦全省中小学生春假和秋假成为制度性安排,有关部门可参照江苏“育儿假制度”的推进经验,将家长陪护假写入地方性法规,并对落实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真正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江苏新政本质是“惠民生与促消费相结合”的系统工程。当家长能真正陪孩子度过春假秋假时,不仅能释放亲子旅游需求,更可能带动餐饮、文创等边际消费。“通过增收促消费”的前提是破解“孩子有时间、家长没自由”的矛盾。
政策的温度,最终要体现为对普通人生活节奏的尊重。当春假秋假从孩子的“孤独假期”变成家庭的“共同记忆”,消费提振才可能实现从数据增长到幸福增值的质变。
(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