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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儿童“家门口的安全”!法律监督推动小区公共空间安全治理

交汇点讯 “以前带孩子下楼玩,总提心吊胆的,车多路窄怕磕碰。现在好了,小区不仅专门划了孩子们的安全玩耍区,道路上也加了减速带和警示牌,车子也管得严了。现在,物业更上心了,巡逻也多了。虽然知道完全杜绝风险不可能,但现在感觉小区是真把孩子的安全当回事了,我们做家长的心里踏实多了!”提及小区公共空间变得更加安全,昆山市某小区业主张女士感慨。

变化源于昆山市检察院对小区公共空间安全治理的法律监督,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延伸至风险前端。昆山市检察院梳理受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发现,2023年以来,发生在小区内的交通事故致儿童死亡案件,在同期因机动车致死儿童案件中占比32%;发生在公共空间的猥亵儿童犯罪案件中,其中发生在小区内公共空间的猥亵儿童案件占比50%。

住宅小区是未成年人生活休闲的主要场所,为了守护儿童“家门口的安全”,昆山市检察院对上述案件开展了类案调研。“以应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为例,案发小区花园娱乐区域与小区主干道衔接处无任何警示标志或隔离设施,案发时被害儿童从花园通道骑自行车冲出,与主干道上行驶的机动车相撞,导致儿童被碾压致死。可以说在无道路防护设置情况下,小区内儿童发生意外比例大大提升。”承办检察官卢晨告诉记者。

在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中,因小区内无休闲区域及设施,案发时,被害儿童正与其奶奶坐在小区通行道路边石阶上择菜,其所处位置处于驾驶员视线盲区,驾驶员右转弯时未发现儿童,导致其被撞倒碾压死亡的悲剧。此外,在办理的儿童猥亵案中,犯罪分子往往通过哄骗、拖拽等方式,将儿童带至小区无监控的隐蔽场所或监控损坏没有及时修复的场所实施性侵害。

围绕小区公共空间内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娱乐休闲设施缺乏、监控设备效用不足等因素,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能,推动住宅小区公共空间安全治理,联合行政机关共同营造儿童友好空间环境。昆山市检察院与昆山市住建局开展座谈磋商,向该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改善小区道路安全设施,提升小区娱乐区域管理,完善小区内公共空间监控及应急呼救装置,加强物业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扩大警示宣传教育,营造“儿童友好社区”氛围。

检察建议发出后,住建部门深入排查整改,检察机关积极跟踪落实。2024年5月以来,已督促全市物业企业对204个动迁安置小区进行监控设备、消防安全、车辆管理、公共空间游乐设施等7个方面检查,动迁安置小区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各类隐患10794个,整改到位率90%,进行道路维修、绿化增补、技防设施维修更新676处,聘请专业维保机构对54个小区开展电梯、监控等设施专项督查。联合物业服务协会理事会向全市280余家物业企业发出《关于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打造儿童友好社区的通知》。针对小区外公共空间儿童娱乐设施不足情况,检察机关还推动住建部门充分利用小区外闲置地块等小微公共空间,建设13个儿童友好公园,为周边小区儿童提供安全、有趣、便捷的儿童友好设施。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责编:陈珺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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