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典型案例通报

为进一步持续强化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监管,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与文明服务水平,全力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违规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案情简介】

2025年7月6日21时53分,我支队接市指挥中心转来舆情:有乘客通过“小红书”平台投诉,其在“苏超”足球联赛镇江主场比赛散场时,于体育会展中心乘坐镇江华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苏L982**(蓝)出租车前往镇江站,驾驶员王某某要求不打表计价,并按每人(共2人)20元收费。该行为严重损害乘客权益,抹黑城市形象。我支队立即开展调查,经联系投诉人核实情况并调取车载监控视频等证据核查确认,驾驶员王某某实施了拒载、违规收费行为。

【处理结果】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责令驾驶员王某某改正,并处伍佰元罚款。同时,依据服务质量考核相关规定,建议出租汽车协会扣除其2025年7月至12月的服务质量考核奖金。

案例二

【案情简介】

2025年7月6日21时46分,我支队接“12345”热线投诉:乘客反映在“苏超”足球联赛镇江主场比赛散场时,于体育会展中心乘坐镇江江天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苏LDD78**出租车前往丁卯裕隆雅居小区,驾驶员殷某某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并违规收取每人(共3人)20元车费。我支队立即开展调查,经联系投诉人核实情况并调取相关证据核查确认,驾驶员殷某某实施了违规收费行为。

【处理结果】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责令驾驶员殷某某改正,并处伍佰元罚款。同时,依据服务质量考核相关规定,建议出租汽车协会扣除其2025年7月至12月的服务质量考核奖金。

案例三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28日,我支队监测到本地论坛“my0511”有网民发帖,投诉其子于6月26日21时05分许在镇江南站出租车候客区,乘坐镇江大众出租有限公司苏L993**(蓝)出租车时,遭遇驾驶员杜某某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及不使用文明用语等行为,引发一定关注。我支队立即开展调查,经联系投诉人核实情况并调取车载监控视频等证据核查确认,驾驶员杜某某实施了违规收费及服务不规范行为。

【处理结果】

要求驾驶员杜某某向乘客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车费并进行书面致歉。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责令改正,并处伍佰元罚款。

【警示要求】

上述三起案例均发生在客流集中区域或时段,涉事驾驶员漠视法规、违规运营,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全市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务必做到:

一、严守法规,规范服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服务规范,自觉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按规收费,杜绝拒载、议价、强行拼客、不使用文明用语等违规行为。

二、提升素养,文明诚信。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技能,做到安全驾驶、语言文明、态度友善、诚信经营。

三、维护形象,擦亮窗口。珍惜行业声誉,以优质、规范、安全的服务展现镇江出租汽车行业良好风貌,共同擦亮城市文明窗口。

四、强化管理,压实责任。各巡游出租车企业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规范经营服务意识和安全教育,加强日常运营管理。

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7月10日

责编:陈凌天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