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打破“转供电”加价潜规则,江苏这个地方出手了

手机屏幕一亮,出租方多收的54660元电费退款到账,扬州超越电子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康标难掩笑意。这家仪征金山国际电商玩具城的“用电大户”,今年用电价格从每千瓦时1元降到0.8元,企业年均用电量超20万千瓦时,光电费降价,一年就能省下4万多元。“每度电省两毛钱,对大企业不算啥,可对我们小微企业,这是实打实的减负。”李康标感慨道:“营商环境好不好,就看这些细节。”

这份获得感,源于一场直指“转供电”乱象的专项整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仪征市纪委监委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督促各镇(园区)全面摸排“转供电”相关问题,并联合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系统治理,让“转供电”电价更加透明。

图片
图源:视觉中国

所谓“转供电”,是指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仅有总电表,需要通过产权人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转供电力。价格法明确规定,“转供电”主体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相关通知,“转供电”主体有两种收费方式:要么按照规定电价收取电费,变压器和线路损耗等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要么预收不超过10%的损耗费,定期公示、多退少补。

然而现实中,不少地方的“转供电”主体以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乱加费”“摊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仪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千企访百村”专项活动时,一些企业对此大倒苦水。例如,某企业以服务费为由,对承租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收0.12元,导致一家承租企业单月多缴2.67万元。在一些“厂中厂”“园中园”,“加价电”甚至成了“潜规则”。“大家都怕得罪出租方,只要加价不算太离谱,往往忍气吞声。”仪征市圆通快递负责人闻云道出无奈。

“‘转供电’加价绝非市场自由行为,而是触碰法律红线、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仪征市监委委员吴志远直言,一些“转供电”主体任性加价,打着“公摊电费”的幌子浑水摸鱼,不仅违背电费国家定价原则,更让弱势的小微企业成为最终的“买单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力。

以各镇(园区)的自查自纠为起点,专项整治已摸排“转供电”主体166个,涉及承租企业488家,发现17家“转供电”主体存在不同程度加价行为。

针对镇(园区)不同情况,仪征分类施策:未上报自查情况的,抽查走访;问题不多、情况明显不合理的,重点关注,并与分管负责人逐一沟通、压实责任;问题突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问题台账,推动限时整改。目前,已责令退赔企业超50万元,其余退款事宜正加紧推进,某乡镇农贸市场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仪征的探索,得到进一步推广。眼下,“转供电”违规加价专项整治正在扬州全市有序铺开。仪征则举一反三,拓展排查“转供水”“转供气”等领域是否存在类似乱象,推动建立价格公示、定期核查等长效机制,切实为企业减负,提升企业获得感。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责编:郝建荣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