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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原副馆长严俊受贿一案

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5日公开宣判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原副馆长严俊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严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3年,被告人严俊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在航线运营、业务承接、公司上市、费用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3601.65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严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严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在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周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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