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老胡论见》,我是评论员老胡。
最近啊,咱们山东临沂一则“天价罚单”的新闻可算是火出了圈。事情是这样的:一家小饭馆的老板随手拍了段“蛤蟆汤”的视频发上网,结果被兰山区市场监管局认定是“违法广告”,张口就要罚45万元。好家伙,这数字吓得老胡手里的煎饼果子都差点掉地上——要知道,这相当于小餐馆好几年的利润,简直是要把人往绝路上逼啊!
不过,在经过舆论发酵之后,事件突然发生了反转。前两天,餐馆突然收到了一份撤销处罚的告知书,落款单位是兰山区市场监管局,落款日期是5月12日。有错就改当然值得称赞,但没有调查随意执法,让人觉得既不严肃也不严谨,有损执法机关的公信力。难怪有网友说,这事儿吧,就像那锅蛤蟆汤,看着简单,细品起来可全是味道。
最新的消息是,临沂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认定了处罚证据不足和执法程序不当的错误,并且按程序对该行政执法行为予以撤销,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
撤罚不是终点,停职也不能一了百了。一锅普普通通的“蛤蟆汤”,为何能呛倒一帮人?这才是值得我们深入想一想的问题,想一想如何保证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想一想怎么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希望咱们的执法人员多去街头巷尾转转,了解小本经营的艰难,执法前先把法规条文“翻炒”透彻,多学习多调查,执法过程更是要把握好火候与尺度。
好,今天就说这么多,感谢大家的关注,咱们下期再见!
出镜|AI胡波
剪辑|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