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批复(苏政复〔2025〕23号)》。全文如下: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宁政发〔2025〕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谢雨丰,男,2000年6月出生,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板桥派出所一级警员,2025年1月20日在施救落水群众过程中不幸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谢雨丰同志为烈士。

谢雨丰,江苏警官学院2018级公安情报专业学生,从警2年来,先后在维稳处突、治安防范、打击犯罪等岗位历练成长、积极作为,特别是参加派出所工作后,保持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不懂就学,不会就练,5个月内累计参与办理案件80余起,接处警320余起,处置疑难复杂警情10余起,救助群众163人次,调解纠纷51起,拦截劝阻大额资金转账14起,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5年1月20日凌晨1时许,谢雨丰在接处警过程中,为营救一轻生男子,寒冬深夜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英勇救人,不幸壮烈牺牲。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谢诗涵